一、指导思想
教师学科素养是指教师在学科教学实践中所表现出的专业精神、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高中教师专业素养测试的目的是“提升学科素养,增添学科底色”。通过测试,引导教师关注自己的本职工作,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学科专业水平,以整体提高我市高中教育教学质量。
二、考试对象
全市高中文化课现任专职教师,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三、考试内容
1.政策和理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17版),学科核心素养,山东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和政策等;
2.专业知识:近三年全国卷高考试题。
3.专业技能:教学设计、命题和研究试题的能力等;
四、考试形式、考程和试卷结构
闭卷、笔试。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六、考试时间
2018年8月30日上午9:00-11:00。
七、考试组织与管理
1.市教育局师范师训科组织。
2.市教科院负责命题、制题,以及成绩统计与分析。
3.各县区教育局、菏泽一中统一组织考试。各县区教育局由师训科牵头,教研室配合。考试地点设在各县区一中,实行混编考场,每考场30人,单人单桌。
4. 各县区教育局、菏泽一中于7月10日下午6:00前将参加考试的教师信息上报市教育局(表格样式见附件)
5.各县区教育局、菏泽一中自行组织阅卷,并于考试结束后三日之内将本县区(学校)教师考试成绩上报市教育局。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的教师,由市教科院统一组织补考。
6.各县区、各高中学校务必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组织和管理工作。
八、考试结果的运用
1.教师考试成绩作为对各高中学校督导考核和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
2.作为继续教育学分,并记入教师考核档案。
3.作为教师参加优质课、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评选的必备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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