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任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突出政治引领、注重思想动员、强化服务功能,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发挥党员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和扶贫攻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和保障全县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为实现“强基固本、赶超跨越”奋斗目标凝聚强大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过硬党支部要求,建设扶贫攻坚“火车头”。一是要有过硬的党支部书记。围绕扶贫攻坚任务,配齐配强村党支部书记。对带富能力不强、不能胜任脱贫攻坚工作、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党组织书记,要抓紧时间进行调整,确保9月底前全部调整到位,否则依照组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做好村“两委”换届准备工作。村“两委”换届原则上将在党的十九大之后进行,要扎实做好村“两委”换届的准备工作。要围绕扶贫攻坚换届,配优村“两委”成员,配强村“两委”班子。三是抓好村“两委”成员培训。坚持扶贫攻坚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的原则,分级分类举办培训班。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两委”成员的系统培训,解决好思想认识、扶贫能力问题,解决好缺信息、缺技术、缺门路的问题,不断增强脱贫攻坚的能力,培训情况及时报告县委组织部。四是筑牢扶贫攻坚党建阵地。要把党支部、党小组建在扶贫产业链、扶贫车间、扶贫基地、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上,原则上实现全覆盖,要围绕扶贫工作发挥组织优势,推进产业扶贫,全力攻坚。
(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锤炼扶贫攻坚的“主力军”一是坚持在扶贫攻坚一线发展党员。注重从35周岁以下、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的农村青年、退役军人、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返乡创业人员等优秀人才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注重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带头人。二是把党员推向脱贫攻坚的主战场。组织党员积极学技术、上项目,建农业合作社、建示范基地,推行“党员致富能手+贫困户”、“党员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带动带领群众发展。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在扶贫攻坚中开展“做好事、办实事、树形象、添光彩”四个一先锋活动,将党支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和党员参与扶贫攻坚发挥的作用,作为星级党支部星级党员评选的重要依据。三是开展“我是党员我扶贫”主题实践活动。每个县党代表帮扶2户贫困户,每个有帮带能力的党员至少结对帮扶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并建立党员帮扶台账,实现党员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带动帮扶,确保党员帮贫帮困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帮扶工作成效明显的党员,推荐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
(三)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筑强扶贫攻坚的“桥头堡”。一是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按照5%—10%的比例倒排软弱涣散党组织,逐村制定整顿方案,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带头联系“老大难”村,领导班子成员要联系帮包软弱涣散村,确保3个月内转化升级。二是从严开展村级审计党务督查。要切实把扶贫资金、村务党务财务状况和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审清楚、审明白。要规范“三资”管理,加强“三务”公开,健全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三是全面从严党的组织生活。要围绕扶贫攻坚任务,确定“三会一课”议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作为重点任务安排部署、定期调度、全力推进。要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安排扶贫攻坚议题,保证每次党员活动日有通知、有安排、有活动、有督查、有记录、有效果,在扶贫攻坚上做到务实、管用、有效。
(四)强化基础保障,构建扶贫攻坚的“后勤部”。一是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落实省、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实行封闭运行,确保专款专用,要落实好村干部的经济报酬,确保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每村每年不低于9万元。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落实不力或挪用、截留的乡镇(街道),将严肃追究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要确保村村都有活动场所。今后新建的活动场所原则上面积要在300平方米以上。对因新农村建设、城市改造拆除活动场所的,要坚持谁拆除谁修建的原则,在三个月内完成新建任务。对新建、修缮的活动场所,县委根据财力状况以奖代补,对挪用或弄虚作假套取建设资金的,要从严处理、严肃问责。三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要逐村制定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建立“一村一策”台账。要探索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力争年底前省扶贫重点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要打造一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示范点,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严格管控集体经济收入分配方案,按照“四议两公开”办法,报上级党(工)委同意后,使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五)加强第一书记工作,打造扶贫攻坚的“尖刀兵”。一是做到精准选派。把最优秀、最合适的党员干部选出来、派下去,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严格落实召回制度,对不适应、不胜任工作、群众不满意的坚决召回,重新选派精兵强将。二是做好经费保障。选派单位及第一书记要积极自筹资金,做好资金帮扶工作。要落实第一书记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三是沉下心来抓扶贫。第一书记要坚持住村,深入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帮助贫困村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参加村党支部的党员活动日,每年讲党课不少于4次。要帮助落实各项扶贫政策,用好用活扶贫资金。要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开展扶贫工作,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四是加大扶持力度。派出单位要落实扶贫攻坚责任,加大支持力度,做到项目、资金、责任“三个捆绑”,人、财、物要投向帮包村,全力支持第一书记和帮包村脱贫攻坚工作。要高度重视“双联双创”工作,做到工作力量只增不减,推动联创干部转变作风,打好扶贫攻坚战。
三、组织领导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直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党(工)委书记年度党建述职考核重要内容。要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的主要内容。乡镇(街道)在制定村级工作考核方案时,要提高党建工作和扶贫攻坚工作在考核中的权重,树立大抓党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鲜明导向。各级党组织要制定切合实际、务实管用、易于操作的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明确党员干部“十个不准”。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扶贫领域的纪律规定,要带头遵守党纪党规,严格做到“十个不准”。一是不准变通扶贫政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二是不准盲目铺摊子、上虚假项目,不搞扶贫形象工程。三是不准恶言恶语,摆官架子,态度不端,简单粗暴,伤害群众的感情。四是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假扶贫、假脱贫、数字脱贫、材料脱贫。五是不准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不优亲厚友、假公济私、显失公平。六是不准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私自插手扶贫车间建设、扶贫项目落地、扶贫工程建设。七是不准弱化组织领导、“遥控指挥”,做“甩手掌柜”。八是不准“以钱代帮”、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场,糊弄群众。九是不准在帮扶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增加群众负担。十是不准铺张浪费、贪图享受,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对违反“十个不准”的党员干部,一律严肃追责。
(三)严肃责任追究。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树立起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鲜明导向。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及时处置广大党员干部在推进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不按规定执行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群众反映问题突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予以批评教育、组织约谈和组织处理。实行扶贫工作提拔重用干部“一票否决”,对违反扶贫领域纪律要求的党员干部要从严追责问责。
(四)选树工作典型。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总结脱贫攻坚的实践成就和成功经验,树立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县委将集中表彰一批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激励带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中共单县县委县委组织部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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