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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6 12:50:06     点击次数:      

全县城乡居民、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病人数不断增加,疫情呈蔓延趋势,同时我县也确诊了1例病例,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直接威胁,给广大市民正常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影响。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严禁春节期间城乡居民走亲访友。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全县当前疫情防控情况,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确定从即日起,暂停城乡居民一切走亲访友活动,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交叉感染,要盯紧盯死、强制隔离我县曾到过疫区,特别是武汉,或者接触过从疫区回来的人员。同时,发动全县群众对走亲访友活动的监督举报,让“不外出、不串门、在家过年、减少聚会,就是给抗击疫情做贡献”成为共识、形成共为。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强化政治担当意识,组织精干力量,逐村逐户进行宣传,向广大干部群众解释相关疫情防控知识,耐心说服劝导,务必逐人排查到位。对不听招呼、自行其是的,公安执法部门将采取强制措施进行阻止和隔离,如出现失控的,将从严追究所在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全县城乡广大居民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亲朋好友负责、对生命负责的态度,自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携起手来共同维护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是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疫情防控是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广大市民要迅速行动起来,人人参与、群策群力、联防联控,打一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如果您来自疫区,您曾到过武汉,或者接触过从武汉回来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并自觉居家隔离14天,持续观察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治,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积极配合乡镇(街道)、村(社区)相关人员对您进行访视和医学观察。

三是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停止休假,即日起全部在岗在位,原则上不准离开单县,如需离开,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各小区要组织开展本辖区、本部门、本小区的消毒杀菌,确保每天两次。全县所有景区景点、科技馆、培训机构、娱乐场所等要全部关闭,宾馆、酒店、饭店要取消各类聚会聚餐及大型宴会,确需住宿、餐饮的,必须要确保做好登记、询问、备案工作,超市商店要设立友情提示牌,提醒客户缩短购物时间,最大限度切断传播渠道。广大居民要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自觉远离传染源,避免近距离接触咳嗽、发热病人,尽量不要参与社会活动,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居住、工作场所勤通风、勤换气,并注意个人卫生,佩戴口罩,勤洗手。

四是严厉打击恶意造谣、传谣者。指挥部办公室将第一时间,在单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单县发布、单县手机台等政务媒体、官方媒体通报疫情防控情况,请广大居民及时关注,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传播不可靠信息。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干部职工要带头转发朋友圈,将疫情防控宣传到位。公安部门、网信部门要做好网络舆情监控,严厉打击恶意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

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扎实做好各项防控防护工作,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举报电话):4662715;4662815


                       单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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